热点解读|以高质量立法引领上海高质量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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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成熟做法固定为法律制度,确保实施效果,是(shì)中国共产党在推进国家治理(zhìlǐ)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举措。
自1953年实施“一五”计划以来,我国发展规划体系在持续地探索(tànsuǒ)、实践和改革中不断完善,基本形成了与社会主义(shèhuìzhǔyì)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(de)一整套制度。但(dàn)规划体系不统一、规划目标与政策工具不协调、规划编制与过程管理不够完善、规划实施落地不够充分等问题影响规划的科学化、民主化、法治化、规范化水平。近年来,国家和各省市加快推进发展规划立法的呼声日起(rìqǐ)。国家层面,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“健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,强化规划衔接(xiánjiē)落实机制”,国家发展规划法也已进入征求意见(zhēngqiúyìjiàn)程序;地方层面,江苏、浙江、云南等省份均已研究出台(chūtái)相关法律文件(wénjiàn)。
规划立法大势所趋、正当其时。日前,《上海市发展(fāzhǎn)规划条例》正式通过。上海作为超大型城市,是中国经济活力(huólì)最强(zuìqiáng)、开放度最高的城市之一,也是法治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,紧跟国家战略部署,积极(jījí)推进发展规划立法,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,对于(duìyú)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,提升上海宏观经济治理能级,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(guójì)大都市意义重大。
《条例》的前期研究工作在“十四五”期间就已开展。由于(yóuyú)规划(guīhuà)立法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诸多不同类(lèi)规划,各类规划间的关系确定、相关(xiāngguān)部门的职权划分等问题都需要慎重考虑、统一认识、形成共识。去年以来,在市人大的统筹指导、市发展改革委的牵头支持下(xià),规划立法的步伐明显加快。
《条例》的(de)研究起草坚持前瞻思维和问题导向,一方面兼顾了“刚性”与“柔性”,确保发展规划的严肃性、权威性(quánwēixìng)和约束性(yuēshùxìng),更兼顾了发展性、可操作性(kěcāozuòxìng)与社会接受度;另一方面统筹了“共性(gòngxìng)”与“个性”,遵循宪法与法治精神,严格服从上位法,又紧贴上海实际,创新思路举措(jǔcuò),避免“上下一般粗”,确保规划编制和实施科学民主、法制规范,以良法促进发展、保障善治。
从总体工作思路上看,《条例》强调一体化,立足“四个放在”,提出与长三角有关省、市建立规划(guīhuà)协同机制(jīzhì),加强协同联动(liándòng),实现重大问题共研、重大项目共建、重大政策共推,坚持同频共振,做好一体化发展的(de)顶层设计(shèjì);坚持全过程,建立从立项—研究—实施(shíshī)—评估—调整的全流程、全闭环的工作体系,一体推进规划编制,切实提高工作效率;突出数字化,发挥上海在数字政府、数字城市领域的优势,强调大数据(shùjù)、人工智能、云计算、区块链等新技术的使用(shǐyòng),建立本市发展规划信息系统,确保信息共享、数据共联,为规划编制和(hé)实施提供详实基础与有力支撑。
从(cóng)具体法律实践上看,《条例》坚持(jiānchí)科学化,完善发展规划体系(tǐxì),进一步理顺与其他规划的(de)关系,避免重复(chóngfù)和(hé)矛盾,提高整体效能;同时(tóngshí)对编制、审批和实施(shíshī)等环节做出明确规定,强调注重资源要素测算,加强成本绩效管理,确保规划可(kě)执行、可落地;注重民主化,要求(yāoqiú)通过实地走访、座谈会、问卷调查等方式,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,使规划更好反映(fǎnyìng)人民意愿;同时,引入专家论证机制,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,做好研究支撑;突出法治化,明确了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,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;同时,建立监督和追责机制,对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追责,确保规划刚性执行;紧扣规范化,规范了规划的编制、审批、实施、评估、监督和调整等环节,减少随意性和不确定性(bùquèdìngxìng);明确规划编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,提升规划的编制质量和实施效果,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。
科学立法是(shì)前提,严格执法是关键。《条例》发布恰逢本市“十五(shíwǔ)五”规划(guīhuà)前期研究工作开展,将直接关系到“十五五”规划的质量,因此抓好贯彻执行至关重要。后续落地中,要抓好标准统一,通过出台配套机制、手册指引等方式,尽可能减少不同部门的“自由裁量空间”;要抓好动态监督,传统方式和先进技术并举,切实做好“十五五”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,及时发现问题,纠正偏差;要抓好培训教育,对(duì)相关人员进行(jìnxíng)专题培训,做到全(quán)覆盖、无遗漏,引导树立法治(fǎzhì)观念、增强(zēngqiáng)法律意识。
相信随着《条例》的有力执行,在全市上下(shàngxià)的共同努力下,我们定能编制出落实国家战略、符合上海(shànghǎi)实际、彰显时代特征、体现市民意愿的高水平规划(guīhuà),为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(dàdūshì)作出积极贡献。
(作者(zuòzhě)为上海市人大代表,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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